承德县中医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06浏览次数:7492

为了保障中医院消防系统设备完好、正常使用,根据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等规范,结合医院设备实际及管理要求,经院委会会议决定,对中医院消防设备、系统维保服务进行比选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承德县中医院消防设备、系统维保服务

二、采购编号:QX20181206-01

三、响应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响应函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维保服务的价格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消防维保服务的方案;

4、响应公司及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报名时需向安全科提供以下电子版或纸质版材料,归口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1)响应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单位公章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响应人必须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正式二级检测资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该消防维保服务在同地区近期(三年内)服务合同一份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方在同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维修、维护团队

(5)响应人拟派本项目维保人员应具有初级工程师职称;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7)响应文本要求一正本、三副本,密封后于采购当场递交。

四.消防系统维保项目及要求:

4.1维保范围:中医院门诊楼、教学楼、住院楼等所有消防设施系统。(消防给水设施;防烟、排烟设施;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灭火器、干粉灭火系统)

4.2维保说明:中标方要保障医院内消防设施系统无漏缺完整可查,各种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设备出现故障1小时内到达现场修复,按照国家相关的法规定期对设备、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乙方现场勘查出具维保方案)。

4.3更换设备费用说明:按照技术要求定期对设备、器材进行维护,更换设备、器材费200元(含200元)以下由中标方承担,超过200元以上设备、器材费用由招标方承担(中标方提出申请、报价,招标方市场询价后中标方免人工费费进行更换、维修)。

4.4维保费限价:采购周期为年,最高限价17.7万元 。

五.报名地点、日期:承德县中医院教学楼6楼安全管理科0314-3266630,联系人:于绍君,报名日期: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18年12月13  日上午12时止。

六.开标地点、日期:承德县中医院教学楼7楼会议室,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