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中医院救护车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08浏览次数:2762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为满足我院临床工作需要,现对承德县中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投标。

一、采购人:承德县中医院

二、采购人联系方式:刘永清 0314-3266698

三、采购人地址 :承德县下板城镇珠源北路99号 

四、采购项目名称:承德县中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五、采购内容:救护车1辆

六、项目编号:cdxzyybgs20181008—01

七、采购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八、项目完成时间要求: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汽车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中国境内经销商,具有工信部颁发的汽车产品公告,同时能够按国家相关规定取得合法牌照。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工信部发布的汽车产品公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商授权委托书,提供二级以上医院成交合同(至少三份),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到承德县中医院办公室报名。

十、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10-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0-10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中标结果届时在官网公布,请注意查看

受理质疑电话:0314-3266695

十三、备注:

1、凡为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上述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均可报名。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许可证明,采购人只接受生产厂家一份项目授权书。

后附承德县中医院采购附件



附件1:

承德县中医院救护车采购投标函

致:承德县中医院

我单位收到贵方的采购编号为cdxzyybgs20181008-01救护车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设备)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负法律责任:

1. 愿意满足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单价请下载附件2进行报价。

2. 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表、技术参数等构成。 

3.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供货、调试工作。 

4. 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投标者中标的权力。 

5. 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 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遵守贵办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7. 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        天内有效。 

8. 所有关于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址:

    编:

开户银行:

    号:

    话: 

    真:

        年    月    日


附件2:

 

承德县中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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